根据校(院)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党委第一巡察组自9月21日起对我院党委开展巡察,时间1个月左右。
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,把“两个维护”作为根本政治任务,坚守政治巡察定位,紧扣我院职能责任,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,聚焦“四个落实”开展监督检查。巡察期间,对我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同步进行专项检查,对我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步进行专项巡察。
巡察期间,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,进行个别谈话,受理来信来电来访,向知情人询问情况,调阅、复制有关资料,召开座谈会,列席有关会议,进行民主测评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。
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我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由校(院)有关部门处理。
现将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:
接访地点:国重楼B220室;
联系电话:13805401456、15562591028;
接访时间:上午9:00—11:30、下午14:00—16:30(工作日);
电子信箱:xunchazu1@qlu.edu.cn;
意见箱地点:长清校区机电楼A座二层A213门口公告栏处、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中试楼二层东头公告栏处。
特此公告。
党委第一巡察组
2023年9月21日